各教学单位:
学生因学籍异动(转专业、休复学、自愿留级)或培养方案变更等原因需要将已修并取得学分的方案外课程认定为当前所在专业年级培养方案中对应的课程。(课程是否可认定由方案设置学院负责审核、解释说明)。认定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31日。
一、认定条件及原则
1、现方案课程(未修)与原方案课程(已修)的课程类别、教学要求相同或相近、课程内容相似度在80%以上。
2、被认定的原方案课程(已修)的学时、学分必须大于等于拟认定现课程(未修)。
3、关于1对2及以上课程认定,原则上可认,认定原则必须同时符合条件1、和条件2。
4、所有认定课程均要求在同时满足条件1、条件2的基础上认定。
5、请参照以下流程操作。
请各教学单位审核人务必严格按照条件审核,以免影响该类学生正常毕业。
特别提醒:原方案课程(已修)被认定为新方案课程(未修)后,该课程自动从成绩库中删除。请务必使用原培养中不同课程号课程(已修)进行认定,严禁使用现方案已修课程认定为现方案未修课程,如认定,学生无法通过系统毕业审核。
二、操作流程
1、登录学生个人帐号系统
2、选择学籍成绩菜单我的成绩成绩认定管理
3、选择增加按钮
4、左边为学生已修并获得成绩的课程,右边是学生当前培养方案的课程,选择好对应关系后选择替代按钮。
5、替代完成后,再打开成绩认定菜单,完成送审。
附件1:图解
附件2:课程认定后结果详解
教务处
2020-10-13
附件1:
附件2:
课程认定后结果详解
一、 一对一课程认定
现培养方案外A课程(成绩为80分,学分3.5)认定为现培养方案内B课程(学分3),成绩库中认定审核通过后为:
1、 A课程原有的成绩记录删掉。
2、 新增加一条课程B的成绩记录,总分数为80分(原A课程的成绩),学分为3(B课程的学分)。
3、 新增B课程成绩记录备注为“成绩认定替换课程”。
二、一对一课程认定(特殊情况)
现培养方案外A课程(成绩为80分,学分为3.5)认定为B(学分为3),且B已经存在一条70分成绩记录。成绩库中认定审核通过后为:
1、A课程原有的成绩记录删掉。
2、新增加一条B课程的成绩记录,总分数为80分(原A课程的成绩),然后学分为3(B课程的学分)。
3、新增B课程成绩备注为“成绩认定替换课程”。
4、保留着课程B原有的70分成绩记录。
三、多对一课程认定:
现培养方案外的A课程(成绩为60分,学分2)、B课程(成绩为80分,学分为3),认定为C课程(4学分)。成绩库中认定审核通过后为:
1、A、B课程原有的成绩记录删除。
2、新增加C课程的成绩取(原课程A和B的成绩平均分,例如A课程60分 ,B课程 80分 ,C课程成绩 =(60+80)/2),学分为4(C课程的学分)。
3、新增加C课程成绩记录备注为“成绩认定替换课程”
四、一对多或多对多课程认定不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