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学成果的总结凝练,积极备战第九届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增强教学成果获奖竞争力,学校决定遴选一批教育教学成果项目重点培育,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原则
1.创新性。成果应体现高等教育发展的新趋势,反映改革过程中取得的新成就,在教育教学改革方向及设计、论证和实施方面,具有理论引领性与实践创新性,属于国内、省内首创或部分首创。
2.示范性。成果在理论和实践上有较大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积极影响,认可度高,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价值。
3.成效性。成果具有扎实的研究与实践基础,注重支撑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关注实施前后的效果对比,重视成果的宣传与推广;改革方案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效果显著,支撑材料丰富。
4.整合性。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部门)联合申报,鼓励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联合申报,增加成果的规模效应。
二、申报要求
1.项目来源
应有较好的研究与改革基础,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
(1)原则上应为近年来立项的省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省级、校级教研教改项目,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等,内容存在交叉的项目可整合后申报。
(2)已获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奖,但近年又在已有研究基础上进行了深入拓展并取得较大突破的项目。
(3)虽未经立项或未获成果奖,但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预期成果有较大推广价值与应用前景的项目。
2020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自动列入培育项目,不需要申报;若与其他项目整合,需再填报申报书。
2.选题方向
成果应紧密结合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热点及学校推进的重点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综合类:立德树人、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思想观念转变、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教学管理机制改革、教师发展与评价激励机制等。
(2)专业建设类:学科专业结构优化、新工科新文科专业综合改革等。
(3)课程建设类:金课、课程思政、课堂革命、优质教学资源建设、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改革等。
(4)实践教学类:实践教学模式改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育人等。
(5)质量保障类:认证与评估、各类评价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实践等。
3.项目团队
负责人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具备较高的教学研究水平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项目成员应直接参加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主要成员所在单位应为项目参与单位,团队内部分工明确,研究方向稳定,形成整体合力。鼓励各单位以项目为纽带联合组建团队,联合攻关。
三、工作安排
1.项目申报。各单位认真梳理教育教学方面形成的优势和特色,择优向学校推荐培育项目。
2.项目遴选。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遴选,统筹规划培育项目。
3.政策支持。培育项目认定为校级教改项目;按照1万/项给予经费资助。
4.过程管理。学校阶段性组织培育项目的过程总结与工作交流,开展专题报告、定向辅导等多种形式的指导,做好项目的推进工作。
四、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包括《山东交通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山东交通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540室)。电子版经学校办公网站内信发至教务处。
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
附件:
附件1:山东交通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山东交通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