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正文

关于2017级本科学生修读校内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8-04-03 编辑: 访问量: 审核:

关于2017级本科学生修读校内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13]14号)文件精神和我校《山东交通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管理办法(修订)》(鲁交院教发〔2014〕18号)的规定,现就2017级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的招生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一览表(含5个新增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所属学院(系)
所授学位
所属学科门类
所属专业类
备注
1
金融学
020301K
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济学
经济学
金融学类
仅招双学位
2
金融学
020301K
国际商学院(威海)
经济学
经济学
金融学类
新增
3
财务管理
120204
经济与管理学院
管理学
管理学
工商管理类
仅招双学位
4
电子商务
120801
经济与管理学院
管理学
管理学
电子商务类
仅招双学位
5
电子商务
120801
国际商学院(威海)
管理学
管理学
电子商务类
6
行政管理
120402
经济与管理学院
管理学
管理学
公共管理类
仅招双学位
7
市场营销
120202
经济与管理学院
管理学
管理学
工商管理类
仅招双学位
8
会展经济与管理
120903
经济与管理学院
管理学
管理学
旅游管理类
仅招双学位
9
审计学
120207
经济与管理学院
管理学
管理学
工商管理类
仅招双学
10
英语
050201
外国语学院
文学
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
11
日语
050207
外国语学院
文学
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
12
俄语
050202
外国语学院
文学
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
13
法学
030101K
交通法学院
法学
法学
法学类
1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信息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工学
工学
计算机类
15
工程管理
120103
交通土建工程学院
工学
管理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16
土木工程
081001
交通土建工程学院
工学
工学
土木类
17
地理信息科学
070504
交通土建工程学院
理学
理学
地理科学类
18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2
工程机械学院
工学
工学
机械类
19
工业设计
080205
工程机械学院
工学
工学
机械类
20
海事管理
120408T
航海学院(威海)
管理学
管理学
公共管理类
21
航海技术
081803K
航海学院(威海)
工学
工学
交通运输类
22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1901
船舶与轮机工程学院(威海)
工学
工学
海洋工程类
新增
23
轮机工程
0801804K
船舶与轮机工程学院(威海)
工学
工学
交通运输类
新增
24
交通运输(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
081801
轨道交通学院
工学
工学
交通运输类
新增
25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080802T
轨道交通学院
工学
工学
自动化类
新增
二、报名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报名参加双学位和辅修第二专业(以下统称为辅修专业)学习:
(一)我校2017级全日制本科生(专升本、3+2贯通培养除外);
(二)第一学期主修专业成绩全部合格(含补考),且学分绩点达70分以上(含70分);
(三)学生选择的辅修专业原则上应和主修专业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或同一学科门类中的不同专业类别。申请双学位者,主修专业所授学位必须与辅修专业所授学位类别不同;仅申请辅修第二专业者,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可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应属于该学科门类下的不同专业类。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7年4月2日——4月22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到山东交通学院教务处网页下载并打印申请表(见附件1),正确填写完毕后交至相应招生学院报名联系人处,等待相应学院和教务处的审核。
四、报名及修读注意事项
(一)每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只能选择一个辅修专业进行修读,修读期间不得更换辅修专业。
(二)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学制2.5学年,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学习,课程设置以相应专业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三)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同意部分高等学校开展双学位 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的批复》(鲁教高字[2012]6号)文件规定:“同一专业招收的辅修学生数量不得超过当年招收的主修学生数量的50%,招收辅修学生不得影响对主修学生的正常教学。”
(四)辅修专业单独开班,报名不足30人的专业不予开设,一般利用周末或晚上授课,具体开课相关事宜由招生院系负责安排通知。
(五)学生辅修期间受学校退学处理、开除学籍或因个人原因无力完成学业导致中途退学者,已缴课程学费一律不退。
(六)申请双学位者在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前提下,如修满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分要求,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者,可获得辅修专业的学位证书和辅修专业证书;申请辅修第二专业者在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前提下,如修满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分要求,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七)关于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的具体规定详见《山东交通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管理办法 (修订)》(鲁交院教发〔2014〕18号)。
五、学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学费共6000元,按学年缴费,每学年2400元。具体缴费事宜由各招生院系与财务处协商,并负责通知学生。
六、各招生院系招生联系方式一览表
招生院系
招生联系人
招生地点
联系电话
备注
经济与管理学院
陈雅雯
长清校区1A206
80687917
15266677532
外国语学院
郭会会
长清校区2A304
80687214
15254192052
交通法学系
崔晓
长清校区2B310
80683884
15194199998
交通土建工程学院
吕莹
长清校区土木楼
80687902
15666778896
工程机械学院
滕昆
长清校区2BC205
80687243
信息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马荣琳
长青校区综合实验楼229
80687935
信息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陈松
长清校区2B410
80687932
航海学院(威海)
李明基
威海校区2号教学楼B422
0631-3998855
船舶与轮机工程学院
常青
威海校区2号教学楼B419
0631—3998917
国际商学院(威海)
孙龙
威海校区2号教学楼
15066176817
轨道交通学院
段胜利
长清校区教学楼1A411
80683960
15964502262
请各主办辅修专业的院系将学生申请报名信息汇总后(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于2018年4月27日前报至教务处袁园(办公楼539)。
山东交通学院教务处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