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29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2017-2018学年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
教务处、资产管理处、财务处、人事处,学校各二级学院,各实践教学单位,道路安全、应急与减灾研究中心,内燃机研究所,交通司法鉴定中心。
二、报送内容及工作分工
按照文件要求,本次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报送7个基表和1个综表。
三、数据报送时间
请各负责单位于2018年9月10日前将表格汇总后,通过办公系统站内信发送给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朱红老师,联系电话:80687829。
四、数据填报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加强数据审核,按时、准确提交数据。
2.教学实验项目按照“附件2.2017-2018学年实验课清单”和“附件3.2017-2018学年实验教学进程表”中实际列出的教学实验课程填报。实验编号按照“附件四全校实验项目名称库”中的实验编号填报。新增实验项目请报给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朱红老师,添加编号后再补充填写。
教务处
2018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