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本科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高教处《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7)3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学校2017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2016-2017学年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
教务处、资产管理处、财务处、人事处,学校各二级学院,各实践教学单位,道路安全、应急与减灾研究中心,内燃机研究所,交通司法鉴定中心。 
二、报送内容及工作分工
按照鲁教高处函(2017)33号文件要求,数据填报时间范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报送7个基表和1个综表。数据表及工作分工如下:
 
表序号  | 表名称  | 负责单位  | 协助单位  | 
基表一  |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 (SJ1)  | 资产管理处  |    | 
基表二  |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SJ2)  |    | 
基表三  | 贵重仪器设备表(SJ3)  | 各二级学院、各实践教学单位、内燃机研究所、交通司法鉴定中心,道路安全、应急与减灾研究中心  | 
基表四  | 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 教务处  | 各二级学院、各实践教学单位,道路安全、应急与减灾研究中心  | 
基表五  |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 人事处  | 
基表六  |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 各二级学院、各实践教学单位、内燃机研究所、交通司法鉴定中心,道路安全、应急与减灾研究中心  | 
基表七  |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  | 财务处  | 各二级学院、各实践教学单位、内燃机研究所、交通司法鉴定中心,道路安全、应急与减灾研究中心  | 
综表一  | 综表一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SZ1)  | 教务处  |    | 
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见附件。
三、数据填报培训会安排
为保证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质量,学校定于2017年9月12日下午14:00在工程中心A101召开数据填报培训会,请各有关单位安排专人参加会议(威海校区视频连线)。
四、数据报送时间
请各负责单位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表格汇总后,通过办公系统站内信发送给教务处朱红老师,联系电话:80687829。
五、数据填报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加强数据审核,按时、准确提交数据。
2.教学实验项目按照“附件二2016-2017学年实验课清单”和“附件三2016-2017学年实验教学进程表”中实际列出的教学实验课程填报。实验编号按照“附件四全校实验项目名称库”中的实验编号填报。新增实验项目请报给教务处朱红老师,添加编号后再补充填写。
 
附件:
附件一 2015-2016学年审核后导出基表
附件二 2016-2017学年实验课清单
附件三 2016-2017学年实验教学进程表
附件四 全校实验项目名称库
附件五 基表样表
附件六 基表填报说明
                                                      教务处      
                                                   201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