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本科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高教处《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7)3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学校2017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2016-2017学年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
教务处、资产管理处、财务处、人事处,学校各二级学院,各实践教学单位,道路安全、应急与减灾研究中心,内燃机研究所,交通司法鉴定中心。
二、报送内容及工作分工
按照鲁教高处函(2017)33号文件要求,数据填报时间范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报送7个基表和1个综表。数据表及工作分工如下:
表序号 | 表名称 | 负责单位 | 协助单位 |
基表一 |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 (SJ1) | 资产管理处 | |
基表二 |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SJ2) | |
基表三 | 贵重仪器设备表(SJ3) | 各二级学院、各实践教学单位、内燃机研究所、交通司法鉴定中心,道路安全、应急与减灾研究中心 |
基表四 | 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 教务处 | 各二级学院、各实践教学单位,道路安全、应急与减灾研究中心 |
基表五 |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 人事处 |
基表六 |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 各二级学院、各实践教学单位、内燃机研究所、交通司法鉴定中心,道路安全、应急与减灾研究中心 |
基表七 |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 | 财务处 | 各二级学院、各实践教学单位、内燃机研究所、交通司法鉴定中心,道路安全、应急与减灾研究中心 |
综表一 | 综表一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SZ1) | 教务处 | |
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见附件。
三、数据填报培训会安排
为保证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质量,学校定于2017年9月12日下午14:00在工程中心A101召开数据填报培训会,请各有关单位安排专人参加会议(威海校区视频连线)。
四、数据报送时间
请各负责单位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表格汇总后,通过办公系统站内信发送给教务处朱红老师,联系电话:80687829。
五、数据填报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加强数据审核,按时、准确提交数据。
2.教学实验项目按照“附件二2016-2017学年实验课清单”和“附件三2016-2017学年实验教学进程表”中实际列出的教学实验课程填报。实验编号按照“附件四全校实验项目名称库”中的实验编号填报。新增实验项目请报给教务处朱红老师,添加编号后再补充填写。
附件:
附件一 2015-2016学年审核后导出基表
附件二 2016-2017学年实验课清单
附件三 2016-2017学年实验教学进程表
附件四 全校实验项目名称库
附件五 基表样表
附件六 基表填报说明
教务处
201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