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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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方案

日期: 2016-08-30 编辑: 访问量: 审核: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交通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本学期开始进行本科二、三年级及专科二年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工作小组
组长:鹿林
成员: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成员
工作小组秘书组设在教务处。
二、转入人数及申请条件
1、申请条件:
本科二、三年级及专科二年级学生除下列情况外,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一)在招生时政策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二)由低录取批次转至高录取批次的
(三)跨录取类别的(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只能在其类别内部互转)。
(四)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2、转入人数,2015级本专科限定为该专业同年级现有人数的3%(小数部分进位),2014级本科限定为该专业同年级现有人数的2%(小数部分进位)。对于2015级本专科生,本年度4月份转专业接收人数未达到该专业同年级人数10%的,所剩余名额可在本次转专业工作中继续使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第一周周三至第一周周五:学生持《转专业申请表》及成绩单向拟转新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审查学生资格。
2、第一周周五,报名结束后,各二级学院(系)对资格名单进行公示,并统计报名人数。
3、第二周周一,对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名单进行考核与录取。
四、考核与录取
1、转入学院于第二周周一根据学生所申请专业是否超过接收限额决定考核与录取方式:
1)如某专业申请人数小于接收限额,学院可根据专业办学条件,视学生情况直接接收;
2)反之,如某专业申请人数超过接收限额,二级学院应按文件要求组织转专业考核。考核方式由二级学院根据专业情况制订,可以是笔试(加试科目)、面试、专业特长(技能)展示等。
考核方案及录取办法应于第二周周一下班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并报工作小组备案。
2、第二周周五前考核结束,二级学院根据所公示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公示。
3、 第三周周二,对公示无异议的拟接收转入学生,其转专业申请表上由二级学院(系)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公章,同时根据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学生需要补修的课程,填写《课程补修申请表》,以及根据学生所需补修课程,确定学生修读年级和班级。
5、第三周周三,将《拟接收学生汇总表》(书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通过办公网传教务处袁园)、《转专业申请表》和《课程补修表》共三种材料汇总报教务处。
五、工作小组审核及发文
教务处将根据文件规定进一步审查学生转入转出资格,并报工作小组审批。经工作小组审批通过后发文公布。
六、学籍异动及成绩(学分)认定
1、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发文后由教务处统一调度到有关学院(系)和部门办理学籍注册、报到等手续。转专业的学生随转入专业和转入年级的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2、转专业学生应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分。学校承认学生转专业前取得的成绩和学分。如果学生已修读课程中含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后续课程,考试合格,且学分不低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学生可向教务处提出免修申请,同意免修的课程不再修读。
3、转专业学生错过的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必修学分,应补修并按规定缴纳相关学分修读费。
山东交通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山东交通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pdf

附件2:转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3:课程补修申请表.doc

附件4:xx学院拟接收学生汇总表.xls

相关附件: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方案.doc
相关附件:附件1:山东交通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pdf
相关附件:附件2:转专业申请表.doc
相关附件:附件3:课程补修申请表.doc
相关附件:附件4:xx学院拟接收学生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