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山东内燃机研究所、道路安全、应急与减灾技术研究中心、各实践教学单位、司法鉴定中心:
根据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鲁教安字〔2017〕10号)要求,近期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来校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为做好迎接工作,现对学校所属各类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相关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成功做法,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
二、自查内容及方式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验室运行情况,针对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一览表(附件)中10项检查项目内容,开展自查,完善台账,撰写自查报告。
学校将在9月底前组织专家进行实验室现场检查,请各单位准备相关材料备查。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于9月22日前将本单位实验室自查报告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迟晶(0531-80687857)
地址:工程中心A400。
 
附件: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一览表
 
            山东交通学院教务处      
2017年9月18日       
附件
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一览表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1  | 二级单位、实验室联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是否健全  | 检查台账  | 
2  | 实验室使用及管理制度  | 检查台账  | 
3  | 特种设备使用及管理制度  | 检查台账  | 
4  | 危化品存放制度  | 检查台账  | 
5  | 实验用危险废弃物处置备案制度  | 检查台账  | 
6  | 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 检查台账  | 
7  | 实验人员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  | 检查台账  | 
8  | 实验室危险源分布档案和数据库情况  | 检查台账  | 
9  | 实验室危险源检测及应急处置装置  | 检查台账  | 
10  | 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教高厅[2017]2 号)和《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安字[2017]3 号)情况  | 检查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