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中的规定,学校严格规范教材选用和审查程序,开展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和审查工作。通过任课教师推荐,系(教研室)审读,各教学单位审查,现对学校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各教学单位所选用的教材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1日-2020年12月23日。公示期内,如对教材选用情况存有异议,请向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0687857。
山东交通学院教务处
2020年12月21日
山东交通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汇总表.xls